“艾滋”儿童每月可领716元
作者:webmaster 更新日期:2013-04-11 来源:中国艾滋病网 浏览量:次 文字大小:[大][中][小]
日前,从县民政局传来好消息,国家民政部、财政部为贯彻落实《中国儿童发展纲要(2011-2012)》有关要求,将向全国携带艾滋病病毒及患有艾滋病的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,我县每人每月716元,时间从2012年1月算起。我县感染儿童可持相关证明到县民政局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报名申请。
另悉,该项基本生活费发放对象为未满18周岁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,发放具体标准参照当地孤儿基本生活费额度,全额执行。我县的孤儿基本生活费为716元。县民政部门介绍,感染儿童申请基本生活费,要由其监护人向县民政部门提出申请,申请时应出具国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具的医学证明(HIV抗体确症检测报告单,HIV抗体检测呈阳性)。县民政部门将认真审核申请材料,提出核定、审批意见。为保护感染儿童的隐私,不得以公布的方式了解情况。县财政部门将根据县民政部门提出的支付申请,将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直接拨付到其监护人个人账户。
据悉,这次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旨在进一步拓展儿童福利范围,提升儿童的福利水平。艾滋病是全世界面临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。为感染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,是构建和谐社会、维护社会稳定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际行动,是加强我国艾滋病防范工作的重要举措,是维护感染儿童合法权益、帮助感染儿童健康成长的客观要求,是促进儿童发展、推进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的重要途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