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名艾滋病犯仗病贩卖毒品
导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,像周某这样的病犯并不在少数。最近,思明区法院也受理了多起艾滋病人贩毒或容留他人吸毒的案件。
这些病犯,几乎全是累犯,他们常常在取保候审或监外执行期间,就再次因贩毒被抓。
女艾滋病人 屡次贩毒获刑
近日,女艾滋病人刘立莉(化名)因屡次犯贩卖毒品罪,被思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。
刘立莉今年27岁,她并非第一次因贩毒被抓。法官说,她此前就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刑,这一次她是再犯。
2012年10月17日16时许,她在思明区福茂宫街将一包净重0.1克的毒品海洛因,以人民币30元的价格贩卖给一名男子时,被公安机关当场人赃俱获。
案发后,涉案的毒品、毒资已由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处理,向刘立莉购买毒品的男子也已另案处理。
近日,刘立莉被起诉到思明区法院。经审理,法院认为,她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规定,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。由于她以前就有数次前科,却仍不思悔改,再次犯罪,应从重处罚,所以,一审判处她有期徒刑六个月。
虽然她屡次从事毒品犯罪,却没有被收押过,也没有坐过牢。这次贩毒被抓后,她就被取保候审。在案件审理期间,经检查,她HIV-1抗体呈阳性,暂不宜收监执行,法院只能决定将罪犯刘立莉“暂予监外执行”。
仗病犯罪 总能躲过刑罚
2010年9月19日近18时许,洪某在思明区碧山路,将一包净重0.3克的毒品海洛因,以人民币100元的价格贩卖给他人时,被公安民警当场人赃俱获。
警方调查后发现,洪某已经是累犯。他此前就曾因犯贩卖毒品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四个月。因病于2010年7月19日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。
可惜,只隔了两个月,他就又在监外执行期间贩毒被抓。第二次被抓,加上之前未执行的余刑,法院判处洪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。
但是,由于洪某患有右腹股沟急性淋巴结炎、毒瘾、HCV阳性,需要住院治疗,不宜收监执行。因此,他再次逍遥法外。
还有,艾滋病人许某也因贩毒被判刑17年。而且,他也在监外执行期间再犯,因容留他人吸毒,第二次获刑。同样,再次获刑后,也没有监狱收押他,他又一次获得监外执行。